朗读
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帮助本县受疫情影响的文旅体企业渡过难关,在依法享有国家、省、市、县出台的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的相关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对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遇到困难的宾馆饭店、民宿、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交通、文化娱乐、运动休闲等文旅体企业。
二、支持措施
1.设立专项资金。县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帮助本县文旅体企业渡过难关及疫后恢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民宿、文化娱乐、运动休闲等文旅体企业的稳岗复产、员工培训、市场复苏营销、困难补助等(补助细则另行制定)。
2.发放税收补贴。按2019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的地方留存部分额度,给予文旅体企业2个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