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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05]79号
关于开展第15个全国“土地日”
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
今年6月25日是第1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为搞好今年“土地日”的宣传活动,根据省厅和绍兴市局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编印《嵊州市土地管理宣传手册》3000册,收录的内容包括:《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嵊政[2004]122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标准厂房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 嵊政[2004]128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管理的若干意见》( 嵊政办[2005]16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城市规划区内村民建房审批办法的通知》(嵊政[2004]72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规划区外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嵊政[2004]130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登记自我举证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26号)及有关国土资源知识问答。
二、开展新任村干部土地管理知识培训。结合全市村级换届后新任村干部的培训工作,由局有关领导参加培训讲课,向新任村干部宣传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耕地保护重大举措,以及农村私人建房、拆旧建新示范村建设、退宅还耕、高山移民、地质灾害避险安置、土地整理等具体政策,增强广大农村干部依法管地、合法用地意识。
三、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深化“一三三”联系活动,要求每个国土干部,在“土地日”宣传活动期间到联系企业、联系农户送法上门,将《嵊州市土地管理宣传手册》送到联系企业和联系农户并进行宣传,认真倾听企业和农户对我们国土部门的要求,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和农户排忧解难,做好服务工作。特别是要结合“企业服务年”活动,做好本局联系企业三鼎工具有限公司上门走访工作,结合自身职能,为重点技改项目做好服务。
四、从6月20日至26日,在电视台、电台播出“土地日”宣传主题及口号。在6月25日当天,通过手机、小灵通短信,将“土地日”宣传主题发送到千家万户。
五、6月25日在城市广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由局机关各业务科室、事业单位分别派1名业务骨干到现场,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群众咨询。
六、在“土地日”宣传活动期间,聘请国土行风(效能)监督员,并召开监督员座谈会。
希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联系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努力使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第1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doc
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土地日 宣传 活动 通知
抄送: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