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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06]64号
关于加强国土资源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国土所:
国土资源宣传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国土资源宣传工作,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是宣传国情国策国法、增强全社会资源忧患意识的需要,是认真履行参与宏观调控职责、全面推进我市国土资源工作的需要。为做好我市国土资源的宣传工作,根据全国国土资源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和浙土资办[2005]104号等文件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既处在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又是各种矛盾突显期,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国土资源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多,加大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尤为重要。宣传工作事关全局,关系国土资源事业的长远发展。孙文盛部长多次强调“事是干出来的,也是说出来的。”“既要宣传国情、国策和国法,更要宣传我们的工作。”因此,全系统干部职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思考,从服从和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全局高度来推进,把国土资源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国情市情、国土资源各项工作的宣传,使资源国情国策国法进一步深入人心,为全面推进我市国土资源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努力做好六方面国土资源工作的宣传。
一是大力宣传土地管理特别是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做法和成效。要深入宣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意义和明确要求;深入宣传用科学的发展观认识国土资源问题,充分认识我市国土资源的重要地位和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的忧患意识、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地落实好保护国土资源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深入宣传报道国土资源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大意义、基本任务、主要目标、具体举措、生动实践和实际成效,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地积极引导全社会以科学发展观来认识国土资源问题;深入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决定》及配套措施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成果。
二是大力宣传报道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实施情况、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基本农田保护、节约和集约用地、规范发展土地市场、土地产权管理和基础业务建设。特别要认真总结宣传在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方面的有益探索和积极成效。
三是大力宣传矿产资源管理开创的新局面。重点宣传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新成效,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新经验。
四是大力宣传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和地质工作的新进展。要深入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做好地质环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充分报道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对国土资源管理具有积极意义的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和地质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果。
五是大力宣传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取得的新成效。积极宣传妥善处理土地纠纷、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和改革措施。
六是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能力的新提高。积极宣传国土系统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三走进”活动和文明国土所创建活动等开展情况,特别是要宣传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以宣传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核心内容,进一步推进国土部门依法行政。宣传国土部门加强廉政建设、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建设“廉洁国土”、“法治国土”、“效能国土”和“数字国土”,提高参与宏观调控能力和服务科学发展水平的做法和成效。
三、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切实把握正确的国土资源宣传工作方向。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国土资源宣传工作以正面宣传为主,政策法律宣传为主,先进典型事迹宣传为主,慎重开展批评报道。一般信息和新闻稿件由各单位负责人把关,重要信息报道需通过办公室把关,必要时报局领导审定,以免产生负面影响。有关数据应统一口径,使用经办公室同意对外提供的数据。
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全系统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报送重大紧急信息重要性的认识,一旦发生紧急突发性事件,各单位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由办公室报告局主要领导,并按规定在事发2小时内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上级国土部门报告事件详情,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原因、后果以及吸取教训、开展工作等情况。地质灾害由地矿科负责按规定报送。凡发生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视情节或后果,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予以严肃处理。继续实行各单位信息员制度,各单位负责人和信息员要切实承担起报送紧急信息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鼓励先进,奖励勤奋,健全完善国土资源宣传工作奖励制度。为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动手写作的积极性,鼓励撰写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决定在继续将宣传信息工作列入工作岗位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加大对国土资源宣传信息工作的奖励力度。在各级刊物发表文章的,按稿费的两倍奖励,年终凭发表的文章原件和稿费发票(或复印件)计奖。在国土资源部或省委、省政府信息刊物发表信息,每条奖100元;在省厅《浙江国土资源通讯》或绍兴市委、市政府信息刊物上发表信息,每条奖励50元;在省厅网站或绍兴市局《国土资源情况》上发表信息,每条奖励25元;在嵊州市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工委信息刊物上发表信息,每条奖励10元;在上述信息刊物发表1000字以上的稿件奖按上述标准3倍奖励。
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国土 宣传 通知
抄送:绍兴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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