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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05]88号
关于要求对我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进行验收的请示
省国土资源厅:
我市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于2005年1月开展以来,经对资料的调查、收集、分析、整理、计算,形成了初步成果,在充分论证与意见征询的基础上,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组织了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听证,并对初步成果进行了修正完善,同时编写了报告,至今已全部完成。根据浙土发[1998]74号文件精神,现特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要求对我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进行验收。
特此请示!
二○○五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基准地价 验收 请示
抄送:绍兴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