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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嵊政〔2006〕47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命名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城北)内
“浦南大道”等五条路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和健全我市经济开发区地名管理,便利企业生产经营,提高我市企业的知名度,使地名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及《嵊州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经济开发区(浦口、城北)内“浦南大道”等5条道路命名如下:
1.浦南大道:南至东郭村,北至北二路(暂名)。长5100米,宽105米。
2.浦东大道:东至无底?村,西至茹家村。长1470米,宽100米。
3.浙锻路:东至东三路(暂名),西至西二路(暂名)。长1850米,宽36米。
4.三博路:南至浙锻路,北至北二路(暂名)。长781米,宽22米。
5.好运来路:南至8号路(暂名),北至冠东路。长1320米,宽24米。
二○○六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民政 地名 命名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