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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06]134号
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机关效能三承诺的
通 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市纪委《关于在全市推行机关效能三承诺的通知》(嵊市纪[2006]14号)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就做好全系统机关效能三承诺工作通知如下:
一、效能承诺的内容
效能承诺是对本单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职能范围内的行政许可、执法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公开作出承诺,并在所承诺的时限和范围内完成工作的一项工作制度。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执法管理、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
二、效能承诺的实施方法
效能承诺实行三级承诺制、承诺公示制和效能承诺书制。
1、三级承诺制。即实行单位承诺、科室(事业单位)承诺和岗位承诺。单位承诺就是对本部门工作职能和承办事项进行承诺;科室(事业单位)承诺就是对本科室(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能和承办事项进行承诺;岗位承诺就是对本人的工作职能和承办事项进行承诺。各国土所参照局系统承诺。
2、承诺公示制。本部门、科室和岗位的效能承诺内容都要在显眼位置进行公示,对本部门的效能承诺还将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以便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3、效能承诺书制。承办人受理服务对象要求事项后,要及时填写效能承诺书,明确承诺办结时间。办结后,要请服务对象填写承诺反馈单,如不能在承诺时间内办结的要说明理由。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效能承诺,是扎实开展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行政成本”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效能建设主题活动的有效载体,是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服务流程再造”,打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机关服务品牌工作要求的有力抓手。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主要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相互协调,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2、认真落实,规范承诺。各科室、事业单位要结合政务公开语音服务系统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设置和承办事项,按照“依法”原则和“提质、提速、提效”的要求,全面作出承诺。
3、扎实工作,务求实效。按照市开展机关效能三承诺统一工作部署,我局的机关效能承诺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为此,要求各科室、事业单位在6月20日前将科室承诺、承办事项承诺书面报局监察室,由办公室、监察室整理成文后统一公示。此项工作将纳入二季度和上半年工作考核。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要以开展效能三承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效能建设的水平和层次,确保“效能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效能建设 主题活动 意见
抄送: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嵊州市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