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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6〕79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大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力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遏制了抢搭建违法建筑势头的蔓延,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环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近几个月由于部分群众、单位受个人和局部利益驱动,在一些地方又出现了大量的违法建设行为,有的违法建筑达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严重违反土地、规划等法律法规,扰乱了正常的建设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群众反响强烈,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整治工作要以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为要求,做到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疏与堵相结合。坚持部门协调配合,依靠当地党委、政府,通过各级的努力,使全市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点区域的违法建筑得到彻底整治,逐步形成长效的整治管理工作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严格规划审批和后续管理,加大对全市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按照强化行政管理、深化执法监督、细化责任考核、严肃纪律监察的要求,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是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实施集中整治。 三、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4月下旬开始到7月下旬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 1.宣传准备阶段(4月20日?5月7日):营造舆论氛围,制订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组建整治活动工作班子,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自查自纠阶段(5月8日?5月31日):发布整治工作通告,对违法行为限期整治。 3.全面整治阶段(6月1日?6月30日):针对违法建筑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力量实施全面整治。 4.规范提高阶段(7月1日?7月31日):巩固整治成果,处置整治过程中的有关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施长效管理。 四、几点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进一步整合力量,保证集中整治顺利进行,市成立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活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解决违法建筑整治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明确落实各部门、乡镇(街道)的工作任务和相关的联合行动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委等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确保整治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协调,搞好督查。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有关成员部门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整治工作动态,搞好调研指导,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对违法建筑行为实行群众举报和监督制度,各责任部门均要设立举报电话,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整治违法建筑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行为,所在乡镇、街道必须负起管理职责,国土、城管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执法职能。 四是健全队伍,加强监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建执法监察中队,负责辖区内在建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国土、城管、公安、建设等部门派专人参加。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和村、社区作为本辖区内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第一责任单位,驻村指导员、联系村干部、村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违法建筑负有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控制、第一时间报告的责任。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新闻单位要全程跟踪,做到报导及时、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使广大市民自觉成为整治活动的支持者、参与者,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 整治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