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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07]128号
关于同意殿前村等十四个农村宅基地整治
示范村建设立项的意见
各国土资源管理所:
各所上报的殿前村等十四个农村宅基地整治示范村建设立项申请报告收悉。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核的基础上,经实地踏勘及资料审查,该十四个村符合嵊土资[2006]100号农村宅基地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立项条件要求,同意立项。
附:2007年度农村宅基地整治示范村立项清单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宅基地整治 示范村建设 立项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