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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公安局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公安基层所队暨创建 “群众满意基层所队”活动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所、队、科:
现将《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公安基层所队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所队”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公安 基层 评议创建活动 实施意见 通知
嵊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公安基层所队暨
创建“群众满意基层所队”活动的
实施意见
为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实施意见》和省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公安基层所队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所队”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安部“创无违纪所队”活动和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局开展民主评议基层所队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所队”活动(以下简称评议创建活动),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评议创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对公安基层所队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切实解决基层所队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基层民警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工作水平和执法管理能力有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有明显改进,警风建设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
二、评议创建活动对象
评议创建活动的对象为各派出所、监管场所、刑侦、巡警、交警、治安、经侦、消防、110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以及其
他面向社会、群众的单位和办事窗口。
三、评议创建活动内容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办案、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执法管理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实行警务公开;杜绝执法、办事不公,滥用职权,执法违法,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提高服务质量。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落实;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不断改进服务方式,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办事效率;杜绝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办事马虎、效率低下等现象;民警警容严整,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四)健全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监督机制健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
四、评议创建活动步骤
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5日前)。市局根据上级机关通知要求,制订《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基层所队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所队”活动的实施意见》并下发各单位,提出开展评议创建活动的范围、内容、步骤和要求,做好贯彻部署工作。各单位根据市局开展评议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制订活动方案,层层动员部署,落实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位,迅速展开工作。
(二)检查整改阶段(
(三)考评推荐阶段(9月)。市局根据省、市纠风办制定的评选办法(待发),具体落实考评。各基层所队先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向市局自荐。市局在各单位自荐的基础上,对各自荐单位进行考核,好中选优,向上推荐“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候选单位。
(四)评议表彰阶段(10月至11月)。市局对行风评议工作作出自我评估,并写出自评报告,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下一阶段的整改和创建目标、措施。对基层所队的行风评议工作,由市纠风办牵头协调,市局具体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将对“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进行表彰和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公安基层所队处于执法服务第一线,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开展评议创建活动,既是加强公安机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和加强基层民警作风的具体措施,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所队科及广大民警特别是所队科长,要充分认识开展评议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实施,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进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确保评议创建活动健康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落实长效机制。各基层所队要根据自查和评议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市局相关意见,全面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廉洁从警各项规定,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基层所队执法为民、清正廉洁。进一步落实公安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改善公安执法活动,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贯彻《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等规定,改进行政审批和许可工作,深化警务公开,推进电子警务,落实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要通过健全制度并狠抓落实,切实改进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三)做好结合文章,务求工作实效。首先要做好评议与创建的有机结合。这次在行风评议中融入创建活动是对以往的民主评议行风形式的一种创新。各单位要牢牢把握评议与创建的关系,做到评建结合,以评促建。其次,要把评议创建工作融入到“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将其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使评议创建活动各阶段工作始终与“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同时,要把创建评议活动与贯彻公安部关于开展“创无违纪所队”和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相结合,与市委、市府开展的优化发展环境评议活动相结合,与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相结合,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评议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坚持求真务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整改措施及时到位。各参与单位开展评议创建活动的情况,请及时与局监察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