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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审计局文件
嵊审发〔2007〕27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审计局领导干部
和其他审计干部廉政承诺》的通知
现将《嵊州市审计局领导干部和其他审计干部廉政承诺》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嵊州市审计局领导干部和其他审计干部廉政承诺
为促进审计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局领导和全体审计干部作出以下廉政承诺:
一、俞越江局长承诺内容
我保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职责,努力践行“八种良好风气”,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并重点做到:
1.不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个人说了算。
2.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市场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3.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4.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入干股、投资分红或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5.不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不违反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
7.不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8.不违反规定豪华装修办公用房。
9.不违反规定私驾公车和超标准配备小汽车。
10.不参与赌博等情趣低级的活动。
11.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等行业专门规定,廉洁从审。
二、卢向明副局长承诺内容
我保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职责,努力践行“八种良好风气”,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并重点做到:
1.不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个人说了算。
2.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市场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3.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4.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入干股、投资分红或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5.不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不违反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
7.不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8.不违反规定豪华装修办公用房。
9.不违反规定私驾公车和超标准配备小汽车。
10.不参与赌博等情趣低级的活动。
11.认真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
三、裘建东副局长承诺内容
我保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职责,努力践行“八种良好风气”,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并重点做到:
1.不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个人说了算。
2.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市场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3.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4.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入干股、投资分红或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5.不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不违反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
7.不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8.不违反规定豪华装修办公用房。
9.不违反规定私驾公车和超标准配备小汽车。
10.不参与赌博等情趣低级的活动。
11.认真遵守局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其他审计干部承诺内容
我保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规定”和嵊州市党员干部“四个严禁”,并重点做到:
1.不以权谋私,借工作或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2.审计期间不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无偿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用品。
3.不收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
4.不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5.不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6.不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
7.不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类活动。
8.不出入有损审计干部形象的地方。
主题词:廉政建设 承诺 通知
抄送:市纪委
嵊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共印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