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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07]102号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函
黄泽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告光明村江家自然村叶招金家受滑坡影响引起房屋墙体开裂,经我局组织人员会同你镇政府、光明村委会实地调查,证实该点存在滑坡现象。现将调查情况反馈给你们,并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与《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今后的工作建议,以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基本情况与隐患
经现场调查,叶招金家处于长万岗山坡麓地带,海拨高程约40米上下,地形坡度较平缓,地基土为坡积粘性土层,地下水位埋深2~3米,动态性强,旱季干涸。叶招金家房屋建造于1987年前后,砖混结构,墙体出现多处开裂,宽达1~1.5厘米,并导致屋顶檩条被轻度拉出,另地面多处出现沉降,屋外水井处下沉明显,墙裂与地面沉降初现时间不详;相邻一户村民房屋也有地面下沉、墙体开裂现象。房屋周围植被较好,树木有轻微“马刀”现象,据村民反映,附近土体有缓慢下溜现象。
根据以上现象经初步分析,该处为一浅层粘性土蠕滑滑坡,滑坡周界不明显,降水是主要诱发因素。由于滑坡段地形较平缓,滑坡处于蠕滑状态,因此滑坡最大危害是威胁滑坡体上2户村民的建筑物安全,从而危及人身安全。
(二)防治工作建议
1、镇政府、村委会对该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防灾预案,向危房户发放明白卡,安排人员加强监测观察,雨汛期组织危房户避险。
2、镇政府、村委会应抓紧组织2户危房户搬迁至安全地段。危房户搬迁后,立即拆除危房,排除安全隐患。
3、由于滑坡紧临村庄,应禁止村民在沿山一带开挖切坡,以免加剧滑坡活动。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地质 灾害 防治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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