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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
嵊森防指[2007]15号
关于开展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委:
我市进入森林防火期近半月来,因天气晴燥,森林火情时有发生,为深入贯彻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现将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全市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委、南山湖、百丈飞瀑等风景区。
二、督查方法: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
三、督查内容:一是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三是野外火源管理,护林管火员作用发挥情况;四是扑火队伍建设和扑火物资贮备情况;五是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执行情况。
四、督查时间:十一月十三日至十四日。
五、分组分片
第一组:詹国英、齐德仁、黄少平、市府办一人
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剡湖街道、浦口街道
开发委(用车5006)
第二组:陈正东、谢世根、钱晓东、宣传部一人
石璜镇、谷来镇、竹溪乡、雅璜乡、通源乡
王院乡(用车5030)
第三组:李六三、赵樟生、陈 彪、人武部一人
长乐镇、甘霖镇、里南乡、贵门乡、南山湖
崇仁镇(用车2253)
第四组:童黎峰、张江才、李冬芳、民政局一人
三界镇、仙岩镇、下王镇、黄泽镇、北漳镇
金庭镇(用车5018)
六、各组的督查情况,请在十一月十六日下午五时前由防火办汇总。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森林防火 督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