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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文件
嵊甘委[2007] 2号
中共甘霖镇委 甘霖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镇领导群众来访接待日的通知
各工作片、办(中心)、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平安甘霖”建设,根据嵊州市关于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镇信访工作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2008年继续实行镇领导群众来访接待日制度。
一、镇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每月一次,日期固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一,接待时间为一天,地点在镇信访办。参加接待的为镇党政班子成员,相应的办公室人员也参加接待活动。
二、根据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实行谁接待谁负责的领导包案制,领导批办和协调的信访件,在收到信访件15天内书面告知信访认受理情况,一般案件在30日内办理完毕,特殊案件可延迟至60天内受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信访人。
三、根据接待日程安排,参加接待的镇领导,须保证按时到岗。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须事先告知党政办,由党政办安排调整接待领导。
附:镇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安排表
镇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接 待 领 导 |
2008.1.7 |
李香富 朱华权 |
2008.2.4 |
任建华 蒋德钦 |
2008.3.3 |
沈国良 周孟莲 |
2008.4.7 |
刘良波 何章华 |
2008.5.5 |
李香富 李水根 |
2008.6.2 |
任建华 吕洪锋 |
2008.7.7 |
沈国良 吴尧良 |
2008.8.4 |
刘良波 黄绍方 |
2008.9.1 |
李香富 徐清华 |
2008.10.8 |
任建华 张 玮 |
2008.11.3 |
沈国良 朱华权 |
2008.12.1 |
刘良波 蒋德钦 |
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200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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