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公安局文件
关于成立嵊州公安警营文化领导小组
及俱乐部的通知
各所、队、科:
为加强我局警营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促进大练兵活动和作风建设,提高民警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为创建“平安嵊州”、“和谐嵊州”作出更大的贡献。现根据我局实际,成立嵊州公安警营文化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国新为组长,副政委汤华虎为副组长,局老领导黄明发为顾问,局党委成员为成员。下设警营文化俱乐部,局工会主席、政治处副主任张雁为俱乐部主任,政治处郭叶飞为俱乐部副主任,具体指导全局警营文化俱乐部各项工作。
一、下设各活动小组
(一)法制小组
组长姚乃成,副组长张一军、张小东。
(二)警体小组
组长何国江,副组长姚建华、徐东云。
(三)文学小组
组长饶湫波,副组长相远芳。
(四)书画小组
组长金跃明,副组长夏洪平。
(五)棋类小组
组长裘小月,副组长姜学斌、蒋小陶。
(六)篮球小组
组长黄汉君,副组长钱梦淼。
(七)乒乓球小组
组长余雨松,副组长刘金钢。
(八)摄影小组
组长张秀春,副组长郭叶飞、马谢水。
(九)羽毛球小组
组长张义明,副组长张炯。
(十)足球小组
组长王治,副组长余帆、胡鑫江。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活动小组工作领导、沟通;
2、负责审核各活动小组活动方案、资金预算;
3、根据活动小组实际,解决活动资金;
4、年终对各活动小组工作予以考核、表彰。
三、活动小组职责
1、制定工作方案,确立活动小组成员上报领导小组审定;
2、预算活动经费;
3、根据实际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活动;
4、按照局统一部署组织活动;
5、具体负责活动小组正常运作。
四、资金来源
1、根据活动预算上报领导小组审核;
2、根据实际,采取市局承担部分,社会赞助等多渠道融资;
3、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以最少的资金开展较多的活动。
各单位要认真搞好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民警参加有关小组。每个民警原则上至少要参加一个活动小组,根据兴趣爱好,也可参加其他活动小组,但最多不能超过2个。各小组组长要切实负责、认真筹划,积极组织开展活动,不断丰富警营生活,深入推进和谐警营建设。俱乐部还将根据民警兴趣爱好,视情成立其它活动小组。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