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嵊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嵊政〔2008〕16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金耀等
个人和集体2007年度嵊州市市长奖的决定
为表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先进人物,激励各行各业广大干部群众创业实干强基础,创新发展求突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嵊州市市长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嵊政〔2005〕105号)文件精神,现决定授予金 耀、余绍火、王培宏、钱庆祥、裘红波、郑 哲、龚 华、王以南、郑剑夫及《百年越剧》摄制组2007年度嵊州市市长奖。
希获奖者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综合 奖励 决定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