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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8〕9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尽快上报2007年度50项重点工作和实事工程完成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07年50项重点工作和实事工程工作责任的通知》(嵊政〔2007〕17号)文件精神要求,请各责任单位将2007年底涉及本部门、本单位50项重点工作和实事工程的完成情况详细汇总,于2月15日前通过市政府内网(notes系统)上报市府办督查科(联系电话:83033049)。完成情况汇总后将向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作书面报告,并向全社会公布。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工作 督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