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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文件
嵊 州 市 财 政 局
嵊发改费〔2008〕16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行政事业性
收费验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收费单位:
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工作的意见》(浙价成[2007]61号)规定,现就我市开展200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审范围
(一)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
(二)按规定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提成、分成的单位。
(三)以收费形式征收基金(列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已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内项目)的单位。
二、验审内容
验审收费单位2007年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情况。具体按以下内容进行对照自查和组织验审:
(一)关系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按规定执行。
(二)2007年及以前已被各级政府及物价、财政部门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是否落实。
(三)收费单位在收费过程中是否存在越权制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和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频次的行为;上年度验 审发现问题的单位在本年度执行过程中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收费项目、范围、标准等内容是否按规定实行公示。
(五)收费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和配备专(兼)职收费管理人员,收费行为是否规范。
(六)收费票据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填写是否规范;收费收入是否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或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验审表式、方法、时间和收费
(一)表式。统一使用省收费验审办公室印制(2008年版)的有关验审表格。
(二)方法。全市收费验审工作由市收费年审办公室组织实施。验审工作按下列程序实施:
1、被验审单位接到《浙江省收费验审自查表》后,应按验审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并如实填写。其中一份送市年审办公室(市年审办设在市发改局,电话:83032515),一份由本单位留存。
2、市年审办公室接到自查表后,组织人员对被验审单位进行验审,验审人员必须填写《浙江省收费验审情况表》。验审结束,出具《浙江省收费验审意见书》或《浙江省收费验审整改通知书》,并在《收费许可证》副本上加贴“收费验审讫”标志。
(三) 时间安排。全市收费验审工作统一从2008年3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其中3月至5月为宣传发动、自查、验审、统计总结实施阶段;6月至9月为整理、立卷建档阶段。
(四)年审收费。被审单位在年审结束时,按2007年度收费收入(不含物资变卖、捐赠、赞助、资助、党费、团费、财政提成部分)总额的1%向年审办公室缴纳年审费;交通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民政部门所属社会福利事业等单位年审费缴纳按省收费管理权限部门具体规定标准执行。
附件:1、验审办组成人员
2、收费验审自查表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收费 验审 通知
抄送: 绍兴市发改委、财政局、年审办,嵊州市市府办。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1:
验 审 办 组 成 人 员
主 任:刘 明
副主任:赵夏初 俞约风
组 员:史南侠 竺章金 叶夏莲 张志刚
任海勇 楼 宏 张根全 冯 蔚
钱周明
附件2:
200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分组工作安排
2008.3.11
组、员 |
月份 |
被验审单位 |
(一组) 史南侠 冯 蔚 张志刚 |
3-5 |
教体局及系统、供电局、工商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交警队、37省道、公路段、交培中心、运管所、港航所、人事局、民政局、殡仪馆、文广新局、电视台、有线电视台、乡镇广播站、甘霖镇、仙岩镇、下王镇、三江街道办、浦口街道办、技监局、残联、汽检站、保安公司、消防大队、招投标中心、质检所、安监局 |
(二组) 竺章金 钱周明 任海勇 |
3-5 |
水电局、林业局、林技推广中心、森林检疫站、畜牧局、植检中心、农机总站、沙管办、司法局、经贸局、档案局、长乐镇、谷来镇、劳动局、社保局、就业训练中心、就业管理处、劳动力代理中心、崇仁镇、三界镇、鹿山街道办、电信局、气象局、公证处 |
(三组) 叶夏莲 张根全 楼 宏 |
3-5 |
人防办、城管局、房管委、建设局、国土局、拆迁办、白蚁防治站、质监站、卫生局、计生局、环保局、统计局、党校、黄泽镇、金庭镇、北漳镇、石璜镇、剡湖街道办、开发委、房交所、环卫处、测量队、市政管理处、建管局、卫生监督所、药学会、宣传部、城南管委会、疾控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