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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嵊政〔2008〕27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抗雪灾保供电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自今年1月下旬以来,由于受持续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影响,我市电力设施损毁严重。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供电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供电局及相关部门、乡镇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抗雪灾保供电及电网修复工作的全面胜利。
为弘扬不畏艰险、团结拼搏、无私奉献、只争朝夕的抗灾抢险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抗雪灾保供电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名单如下:
石璜镇政府
谷来镇政府
下王镇政府
贵门乡政府
里南乡政府
雅璜乡政府
市建设局
市交通局
市气象局
移动公司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实现全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先进 表彰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