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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文件
嵊甘政[2008] 23号
甘霖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08年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片、办、局(中心),各行政村,镇属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嵊州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嵊公卫委[2008]2号《关于下发嵊州市2008年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的原则,以血防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促进全镇地方病防治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全镇人民健康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镇地方病防治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有效压缩钉螺面积,缩小钉螺范围,遏制钉螺回升,不出现阳性钉螺,不发生急性感染和新感染病人(畜)。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1、加强查灭螺工作。镇组织血防专业队对3年内有螺村全面普查,4-9年无螺村每3年普查一次,10年以上无螺村每5年普查一次,发现阳性钉螺立即报告市疾病控制中心。积极开展结合农田水利,新农村建设,坚持以环改灭螺。不能进行环改的地方在4至6月、9至11月期间,全年除草加药杀灭螺3-6次以上。为确保灭螺效果和安全,在药杀灭螺前必须开展广泛宣传和告知,设立告示牌。对种养殖业户书面通知到户,并签名备案。
2、落实查治病工作。为防止外来传染病输入,各村公共卫生联系员要切实做好对外来人群的监测。特别对来往于湖南、湖北、江西、安徽、云南、四川、江苏的人员要进行重点监测。对当年查到钉螺的村要查病,按规定对中小学7-14岁儿童开展监测查病。并在甘霖镇下沙地村设立浙江省血吸虫病监测点,按《浙江省血吸虫病监测点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3、扩大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血吸虫病的严重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血防工作长期性、经常性、科学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并自觉参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2008年3月28日
主题词:地方病 防治 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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