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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文件
仙政〔2008〕09号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
通 知
各 村: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重要批示和省委赵洪祝书记的指示精神,根据市森防指[2008]5号文件要求,切实抓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行动积极扎实
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从讲政治、保平安、促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加深理解国家和省领导的批示精神,要结合本村实际,对清明节期间或高火险时段的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
二、抓护林管火队,强化火源管理
野外火源的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也是难关,要充分发挥护林管火队作用,要明确任务,到职到位,上山巡查,重点管住4种对象,一是上山因农事未经批准用火的人。二是无行为能力的人(小孩或痴、呆、傻)无端玩火的人。三是游客进入景区野餐、烧烤等用火的人。四是进山上坟烧纸、放鞭炮的人,护林管火员一经发现要主动劝阻,极力阻止用火。在高火险天气和清明节期间进入林区,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一切烧草、烧荒、炼山等农事用火活动。护林管火员切实要到岗到位,负起责任。
三、坚持科学扑救,杜绝伤亡事故
在清明节前后,各村护林人员要严守岗位,一旦发现火情,要合力组织扑救,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要还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要求,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岗位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村要全面加强值班制度,加强野外巡查,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缺岗现象。要认真执行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
仙岩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森林防火 工作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