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政府
防洪防旱指挥部文件
嵊政防[2008]6号
关于做好二○○八年度报汛工作的通知
各水文站、雨量站、大中型水库、渔溪坑水库:
根据浙防汛[2008]8号及绍市防汛[2008]2号文件《关于做好2008年报汛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现将报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汛任务
1、汛期报汛(
(1)2008年各站(库)的报汛任务和要求详见《2008年嵊州市报汛站拍报任务一览表》。
(2)向我部拍报的报汛站,一律按8段8次拍报,渔溪坑、上东水库按4段2次拍报,日雨量起报标准为
(3)江河水文站以及水库报汛站,一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拍报。
(4)规定每天一报的站,每日8时必须拍报水情要素,具体拍报项目和要求按规定执行。
(5)遇台风暴雨洪水时,大中型水库站,增加7时报汛,并报最高水位和相应库容。当水库开启泄洪、闸门开启情况调整变更、泄洪终止时,应立即加报并同时列报水位、蓄水量和出库流量。
(6)省级预约报汛站前岩水库和谷来站,在
(7)今年的报汛方式仍采用人工报汛机置数拍报。
2、非汛期报汛(
(1)所有市级报汛站,凡是日雨量超过
(2)大中型水库每月1日、11日、21日必须向市防指和我部拍报旬、月雨量和水库水情。
(3)嵊州站、南山水库每月1日、11日、21日向省防指拍报旬月雨量和8时水情,并列报前10日的蒸发量。凡是日雨量超过
(4)省级预约报汛站前岩水库、谷来站,全年凡是日雨量超过
(5)牛团仓站全年日雨量超过
二、加强管理,圆满完成2008年报汛任务
1、各水文站、雨量站、有关水库都要抓紧落实汛前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检查水文测验和报汛通讯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汛期“测得到、测得准、报得出、报得及时”。
2、各水文站和水库管理单位应认真做好水文测报工作,切实加强对水文报汛工作的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报汛制度,做到不早报、不迟报、不漏报、不缺报、不错报。对报汛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的站点予以通报表彰,对报汛任务完成不好的报汛站点予以通报批评,对贻误重大汛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3、加强对电信公网人工报汛系统的管理,建立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运行正常。各级水情部门要做好系统的维护工作。电信部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做好通讯线路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水情信息通畅。
4、当发生特大暴雨、冰雹、山洪、决堤、滑坡、龙卷风等灾害信息时,各报汛站点要及时向防汛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报告灾害性情况。
5、各报汛站如遇人工报汛机故障。一方面报汛人员应立即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汛,另一方面及时报修。人工报汛机故障报修电话:83105176 0571—87805595。
6、各雨量、水库站要配合水文站,做好遥测终端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水情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7、省、绍兴市、嵊州联系方式为:
水文站值班电话:83105176
人工报汛接收机电话:83105390
绍兴市人工报汛接收机电话号码:85179649 85272447
省防办水情室人工报汛接收机电话号码:0571—87801151
附:二○○八年嵊州市报汛站拍报任务一览表
二○○八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水利 报汛 通知
抄报:省防指、省水文局、绍兴市防指
抄送:绍兴市水文站,市府办、市电信局、市气象局,郑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