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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08]33号
关于成立长乐镇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有关部门: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安排,我镇被确定为嵊州市2008年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镇。为切实做好我镇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加强对我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皆兵
副组长:邢承军 姚正松 钱忠兴
成 员:石绍均 吴 波 张海荣 张大庆 刘达军 许伟永
钱绍锋 蔡成贵 邢君松 吕中坚 张 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长乐国土资源所内,负责全镇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具体工作,钱忠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示范区 机构 通知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