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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镇人民政府文件
三镇政〔2008〕26号
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
通 知
各片、办、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8年度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有效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小流域山洪灾害,确保水库、堤坝(埂)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部分干旱期缺水村的生活用水安全,根据嵊政防〔2008〕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将防汛抗旱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防汛防台抗旱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农村发展与稳定。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性气候事件增多,防汛防台抗旱任务十分艰巨,因此,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极其重要性,自觉把防汛防台抗旱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要立足于抗大灾、防大旱,始终绷紧防汛防台抗旱这根弦,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未雨绸缪,着眼于抓早、抓小、抓了,排查治理各种安全隐患,提高防汛防台抗旱能力,确保安全渡汛。
二、落实任务和责任,着力抓好病险水库、堤坝(埂)等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
防汛抗旱,责任重大。要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以防汛防台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职尽责。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原则,自力更生,集中时间、人力、财力,对本村(单位)存在的病险隐患处进行突击抢险,在汛期来临前完成一批,消除一批;在主汛期前要求全部完成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对带病带险入汛的水库,要控库渡汛,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好现场抢险物料、抢险队伍和专人巡查。要严肃防汛防台抗旱纪律,对于因失职、工作不力和违反防汛防台抗旱纪律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巡查观察,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防汛工作具有动态属性,特别是我镇水库、堤坝(埂)多数建于六、七十年代,至今设施趋于老化,抗御突发性自然灾害能力降低,必须加强巡查,严密观察。要认真落实好《三界镇二○○八年防洪预案》等预案精神,小(一)、小(二)型水库专职管理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巡查,按要求记录水库运行情况。小(三)型及以下山塘水库也要落实好巡查人员,一旦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尽早除险,切实提高防汛防台抗旱能力。
附:主要病险水利工程除险方案
三界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防汛抗旱 通知
报:市“三防办”
抄:市水利水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