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嵊州市民政局文件
嵊民事[2008]13号
关于准予嵊州市电力公司救急济难
互助会注册登记的批复
嵊州市电力公司救急济难互助会(筹):
你们关于要求成立嵊州市电力公司救急济难互助会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团的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经我局审核,准予注册登记。
嵊州市电力公司救急济难互助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性社会团体,接受嵊州市供电局的业务指导。希注册登记后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经嵊州市民政局审核批准生效的本协会章程开展活动。社团各项活动应严格遵守《浙江省社会团体活动准则》和《嵊州市社会团体管理工作十项制度》,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管理,为推进我市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进程作出积级贡献。
嵊州市民政局
二○○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