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政府
防洪防旱指挥部文件
嵊政防[2008]10号
关于公布嵊州市2008年度小(二)型以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防汛[2008]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辖区内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水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做好水库各项工作,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防汛职责,逐级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水库安全度汛。现将我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附:嵊州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水库 安全 责任 通知
抄报:绍兴市防汛办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郭书记、盛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