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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委〔2008〕24号
关于明确金庭镇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片(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败工作,明确镇党政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中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决定对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工作的责任分工进行适当的调整,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一、领导责任分工
党委书记钱 进: 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镇人大主席、党委委员、党政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副书记、镇长郑永江:对镇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副镇长及财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人大主席许贤勤: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人大副主席、第二工作片片长、工作人员及村党支部(总支)书记、村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副书记施卫东: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党建办、政协联络组成员、团、妇联及第一工作片片长、工作人员及村党支部(总支)书记、村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委员、副镇长商侠明: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经贸办、第三工作片片长、工作人员及村党支部(总支)书记、村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夏玲燕: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纪委委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委员、副镇长史武军: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社会事业办、计生服务站、广电站、文化站、镇属学校、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王育林: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维稳办、司法所、民政办、消防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张义明: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派出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人大副主席 史菊芬: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人大代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镇长钱少明: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农办、农经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镇长姚志军: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村镇建设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工作责任分工
序号 |
责 任 内 容 |
责 任 领 导 |
责 任 办 |
1 |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
钱 进 |
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 |
2 |
深化和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
钱 进 |
党政办、党建办、镇纪委 |
3 |
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范“公车、公费、公务人员”管理。 |
钱 进 郑永江 |
镇纪委、党政办、财办 |
4 |
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镇工作人员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 |
钱 进 |
镇纪委、党政办 |
5 |
开展对镇、村两级干部评议活动,强化人大监督职能。 |
许贤勤 史菊芬 |
党政办、党建办 |
6 |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民主决策制度。 |
施卫东 |
党建办、党政办、镇纪委 |
7 |
加强对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
施卫东 |
党建办、镇纪委、村级财务管理办、会计代理中心 |
8 |
干部提拔任用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诫勉谈话、组织考核。 |
施卫东 |
党建办 |
9 |
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施卫东 |
党建办 |
10 |
规范政府采购制度。 |
施卫东 |
党政办、财办 |
11 |
开展“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教活动。 |
施卫东 夏玲燕 史武军 |
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 |
12 |
落实严禁领导干部参与赌博、违章建筑、从事营利活动、公款旅游等“四个严禁”的规定。 |
施卫东 夏玲燕 张义明 |
镇纪委、党建办、维稳办、派出所 |
13 |
加强农村“放心店、放心超市”管理,强化对农村消费安全的监管。 |
商侠明 |
经贸办 |
14 |
纠正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
商侠明 |
经贸办 |
15 |
做好企业减负工作,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
商侠明 |
经贸办 |
16 |
扎实开展“走访企业,破解难题”专项行动 |
商侠明 夏玲燕 |
经贸办、镇纪委 |
17 |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认真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商侠明 夏玲燕 王育林 |
经贸办、维稳办、镇纪委 |
18 |
加强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
夏玲燕 |
镇纪委、党建办 |
19 |
加强机关运行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
夏玲燕 |
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 |
20 |
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
夏玲燕 |
镇纪委 |
21 |
认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
夏玲燕 |
镇纪委 |
22 |
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推进“越乡清风”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拓展廉政教育领域,建设廉政示范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三大基地。 |
夏玲燕 史武军 |
镇纪委、党建办、文化站、镇妇联、镇团委 |
23 |
深化和完善政务、村务公开工作。 |
夏玲燕 钱少明 |
镇纪委、党政办、村级财务管理办、会计代理中心 |
24 |
加强招投标中心建设,强化对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
夏玲燕 姚志军 |
镇招投标中心、镇纪委 |
25 |
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顿医疗卫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
史武军 |
镇纪委、财办 |
26 |
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依法治镇。 |
王育林 张义明 |
维稳办、派出所 |
27 |
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 |
钱少明 |
农办 |
28 |
加强土地管理和农村市场监督,加强违章建筑治理。 |
姚志军 |
村建办 |
三、责任落实要求
各班子成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履行岗位责任的份内事来抓,既要明确管人的责任,又要明确管事的责任,管人与管事有机结合,抓人促事,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的人要关心爱护、多加教育、严格要求、认真监督;对分管的事要认真研究、具体部署、经常分析、狠抓落实,每年对责任区内的干部谈话、检查廉政建设情况不少于二次;对责任区内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严重问题,做到自觉反省,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共嵊州市金庭镇委员会
2008年4月30日
主题词: 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分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