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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8〕64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8年度拆迁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布局,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的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整体推进宜居城市建设,确保拆迁计划顺利实施,现就开展2008年度拆迁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规为依据,按照“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要求,坚持依法拆迁与和谐拆迁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拆迁工作。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
根据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市旧城改造和新区拓展工作的实际,完成旧城改造和城南西区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拆迁任务。市建设局为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国土资源局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对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实施范围
列入2008年度嵊州市拆迁工作总计划安排表的项目为拆迁实施范围。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30日前)。
1.开展调查研究,汇总2008年度拆迁工作项目;
2.召开座谈会,制订完善《嵊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嵊州市2008年度拆迁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等相关政策;
3.明确拆迁范围,确定安置地块规划。
(二)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1.成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2.公布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相关政策及技术标准;
3.公布拆迁范围、安置地块方案;
4.确定评估机构;
5.召开拆迁工作动员大会;
6.各相关责任单位分级成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成拆迁工作小组;
7.新闻媒体开展全面、广泛宣传;
8.各有关单位挨家挨户发放宣传资料和工作手册;
9.发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房产做好搬迁、腾空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
1.调查评估。
(1)设立现场办公点,各拆迁工作组开始现场办公;
(2)发放拆迁通知书;
(3)进户调查、踏勘、评估;
(4)踏勘评估结果公示、接受咨询;
(5)完成房改审批程序。
2.签约搬迁。
(1)集中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组织拆迁房屋腾空、验收、交付,并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管理工作;
(3)做好房屋拆除施工企业招投标工作,落实相关管线迁移等工作;
(4)制订空房拆除方案,对已腾空房屋实施拆除。
(四)扫尾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1.做好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工作;
2.对未能达成协议的拆迁事项申请行政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拆迁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作出裁决;
3.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实施依法拆迁;
4.基本完成拆迁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2008年度拆迁工作要求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市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精心布置,周密安排。在拆迁过程中,要深入细致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引导广大拆迁户识大体、顾大局,树立全局观念、发展观念,积极支持、参与、服从拆迁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要明确旧城改造拆迁阶段的工作任务,科学合理确定拆迁时序。要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实施好各项工作任务,市里专门成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落实拆迁工作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有关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拆迁任务做好具体工作。相关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完善政策、广泛宣传。
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拆迁补偿要坚持以人为本和逐步与市场接轨的原则,拆迁安置要坚持就近就便与鼓励外迁相结合的原则。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策划宣传方案,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拆迁工作的意义和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相关社区、要把拆迁政策等宣传资料挨家挨户发送到拆迁户手中,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千方百计加快拆迁工作进度。建设、国土等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拆迁改造的战略意图,工作上既要积极主动,又要稳妥有序;既要依法依规,又要合情合理;既要有开创性,又要符合实际,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发改、财政、公安、工商、供电、水务集团、通信、广电总台、信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拆迁工作,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好服务。拆迁范围内的企业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城市拆迁工作。
(五)严肃纪律、平稳拆迁。
在拆迁工作过程中,要严肃各项纪律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对言行不一,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甚至挑动群众不满情绪的要坚决予以处理。要高度重视拆迁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强有力班子专门负责接待、处理信访和其他不稳定因素。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有专人负责拆迁信访工作,及时了解拆迁户思想动态,掌握相关信息,制订相应对策。要全力维护拆迁工作秩序、快速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到有效防范、有的放矢。在实施强制拆迁时要严格按有关程序,做到依法依规,文明规范,公平公正,确保社会稳定。
二○○八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拆迁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