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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综 [2008] 14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嵊州市教育工会 关于开展以“立德树人、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主要内容的“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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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实现“对学生一生负责、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职工中开展以“立德树人、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主要内容的“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8月31日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以“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和文明处室(办公室)争创活动为主要载体,以各级各类师德标兵和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以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为目的,紧紧围绕师德建设的总体目标,树立教师队伍全新的师德形象,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和实施以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为重点的素质教育的需要。 二、活动内容 1.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研究型教工”活动,促使广大教职工把教育理念转移到科学和谐发展上来,把育人模式转到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上来,为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贡献智慧和力量。 2.要不断深化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点希望”,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体教职工要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要求各校建立关爱生活困难或学习、行为有偏差学生的机制。发挥全体教职工的力量,关心这些学生。建立结对制度,落实具体措施,建立档案,不流于形式,各校要在教育这些学生上动点脑筋,做点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比学生“十佳进步案例”活动,并给予推广和奖励,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3.要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广泛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要求教职工把精力放在学校教育、课堂教学,告别有偿家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我爱我生”优秀教育案例征集活动。 4.要通过举办岗位比武、教学技能竞赛、比师德师能等群众性竞赛活动,促进教师在培育师德师风、提高执教水平、增强育人能力上下工夫。 5.要大力营造有利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文化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以陶冶教职工情操,提高教职工素养。我们将在教职工中举办以“立德树人,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主题的诗歌、散文朗诵比赛。 三、活动要求 1.各校要把“群体师德创优”活动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抓手列入年度工作的议事日程,有专人负责做好此项活动的牵头和协调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各校要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运用行之有效的活动方法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使“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充分体现时代性和创造性。 3.各校要增强集体荣誉感和争先创优意识,在全面深入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对照有关条件积极做好“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的自评和申报工作。 四、时间安排 1.2008年5月,各地各校制定并上报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3.2008年12月底前各校做好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总结,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学校做好“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的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申报表、自评结果、先进事迹)。 4.2009年1月至2月,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确定“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并将申报材料及考评结果统一报市教育工会。 五、注意事项 1.全市评出10个“群体师德创优”先进集体,要求各校自己申报。没有申报的学校将自动放弃评选。 2.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考核总分为100分,经自查达到95分以上的学校可逐级申报。 附件: 1、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考评表 2、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申报表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嵊州市教育工会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
抄 报: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教育工会,嵊州市总工会
附件1:
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考评表
序号 |
考 评 内 容 |
分值 |
扣分标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1 |
“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列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党政工统一部署,分工明确,职责落实。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相应的考评标准。 |
10 |
无活动实施意见和考评标准各扣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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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结合实际,扎实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且主题突出,载体新颖,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教师的整体形象较好,学生、家长满意率高。活动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
15 |
家长满意率在98%以下扣5分;活动档案资料不齐全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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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掌握和贯彻《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教师师德公约,加强师德师风评议和考核,领导和教师自觉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
14 |
在职教师中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礼券,有偿家教,上班炒股,到社会办学机构兼任文化课教师等违规行为的,每发生一例(一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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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学生德育,坚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突出主体化、具体化,确立学生在德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在学生具体的生活、学习中落实德育目标,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着力在“轻负担、高质量”上下功夫,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树立“安全至上”意识,以“三全一降一杜绝”为目标,全员负责、全面落实、全程管理,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
12 |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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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大力营造“青春·奥运·健康”主题氛围,积极倡导“每天锻炼1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体育健身理念,促进学生体育的平时化、经常化、生活化。健全帮困助学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心助学活动,充实和用好“爱心基金”。 |
12 |
阳光体育活动无计划、无措施各扣0.5分;帮困助学机制作用未发挥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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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扎实开展“三创三促”为主题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党风、行风、作风建设。规范办学、规范执教、规范办班、规范招生、规范收费;加强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推进校务公开,坚持和完善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深入广泛开展访企业、访乡镇、访社区、访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四访”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意见、建议,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
15 |
违反规定办班、招生、收费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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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以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以提高业务能力为基础,以增强教师健康水平为保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
12 |
无规划(或计划)、无措施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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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全员聘任制和结构工资制。加强民主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教代会,按有关要求组织好校级领导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活动(结果以书面形式分别报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 |
10 |
未按要求召开教代会扣2分,未组织开展校级领导的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活动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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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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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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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申报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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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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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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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工 会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党组织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嵊州市教育工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主题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