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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界镇委员会文件
三镇委〔2008〕38号
关于三界镇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
考核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局、片、办(中心):
为认真贯彻全市培育中心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嵊州市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嵊政办〔2008〕73号)建立考核评价中心镇培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正确地检验中心镇培育发展的情况,促进中心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建立三界镇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定性指标14个(以集镇规划、制度建设情况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进行划定),定量指标12个(以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城市化水平等方面的指标进行衡量),现把各指标任务和责任予以分解明确,希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08年度三界镇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考核任务分解表
中共三界镇委员会
三界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中心镇 考核 责任分解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