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文 件
嵊鹿政〔2008〕38号
各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民政部《关于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通知》(红赈安[2002]100号)和浙江省红十字会、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通知》(浙江[2003]19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红十字会有关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全街道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鹿山街道社区红十字会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章宝芹
副组长:刘飞平 刘 晓
成 员:张和卿 王 亮 张爱珍 谢茂增 史军增
徐春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晓任办公室主任,王亮任办公室副主任。
鹿山街道社区红十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社区服务组、医疗救助组、健康教育组、志愿服务组。
社区服务组由任卫平、袁黎滨、袁燕娜、马浩强、马乐萍组成;
医疗救助组由袁国兴、张仁良、史红军、张浩军、邢俊霞组成;
健康教育组由张林轩、陈超英、谢玉婷、马铁成、楼仙梁组成;
志愿服务组由张立初、沈耀军、王 霞、袁钟阳组成。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机构 成立 通知
抄:嵊州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