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8〕104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
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嵊政办〔2008〕7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组成
1.市政府督查组:由市政府各分线领导带队,市府办、市监察局、市安监局有关人员组成。
2.市综合督查组:由市府办、市监察局、市安监局有关人员组成。
二、督查时间
6月下旬?7月中旬
三、督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