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文 件
嵊鹿政〔2008〕45号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各办、工作片,行政村、社区:
为切实加强对街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增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街道建立应急管理责任制和以属地管理为主、分级负责的行政村(社区)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各行政村(社区)行政“一把手”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应急指挥体系责任明确、各司其职,指挥畅通、有效运转。
附:鹿山街道行政村(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责任人名单。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二○○八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应急管理 责任人 通知
报:市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