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嵊司〔2008〕18号
关于下发《2008年度公证处考核评分细则》的 通知
为规范公证处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公证员、公证员助理的监督、管理,根据省厅《浙江省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和绍兴市局《绍兴市公证机构年度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特制订《2008年度公证处考核评分细则》,现予以下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2008年度公证处考核评分细则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公证处 考核评分细则 通知
抄送:绍兴市司法局公管处,局领导、各科室
相关附件1:2008年度公证处考核评分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