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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08]54号
关于成立长乐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3年的以农村为重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农资店、小菜场、小音像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小液化供应店”等“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切实改善农村的消费环境,促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长乐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皆兵
副组长:袁 钢
成 员:单祖华 范奇军 邢承军 姚正松 张煜钧
赵雪忠 茹海港 马林中 钱建平 黄银海
石绍均 吴 波 钱六汀 陈建华 张海荣
张大庆 刘达军 许伟永 钱绍锋 蔡成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
主 任:陈建华
成 员:张祥兵 沈松祥 邢兴达 马永达 朱继良
周传梦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机构 成员 通知
抄送: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