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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镇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2008〕36号
关于印发《金庭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
与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单位:
《金庭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庭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金庭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
整治与规范工作方案
为切实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嵊州市“十小”行业质量整治与规范试点工作方案》,决定从7月份起到年底,在全镇开展为期半年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菜场、小音像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小液化气供应点小液化气供应点”等“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以下简称“十小”整治)。根据上级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两创”战略,认真落实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
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摸清全镇“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通过整治,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使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从而,为全市的“十小”整治工作提供示范经验。
三、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镇所在地、旅游景点和“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四、主要任务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茶叶、米面制品等四类食品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龙头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食品进货台帐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下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通过整治,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治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帐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
(四)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通过整治,促使小药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发布违法虚假药品广告。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通过整治,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帐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通过整治,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镇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时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淫秽、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通过整治,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和经营许可制度,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人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人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帐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7月1日-8月31日)
成立“十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十小”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镇“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普查培训工作。同时,采用多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建档阶段。(2008年8月1日-8月31日)
在市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十小”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掌握全镇“十小”的基本数量和现状,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分类梳理,建立监管档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8月1日-10月30日)
全面深入开展“十小”行业整治行动,在抓好面上整治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整治,全面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注重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要特别注重示范点的建设,保证十大整治行动都有推广的典型。
(四)总结提升阶段。(2008年11月1日-11月15日)
查漏补缺,深化“十小”行业整治成果,“十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规范要求,基本消除突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形成“十小”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做好“十小”行业整治工作总结,做好迎接上级政府和部门验收的准备。
(五)考核验收阶段。(2008年11月15日-12月31日)
接受上级政府和部门对我镇“十小”整治工作的考核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十小”整治的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十小”整治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十小”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十小”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在镇“十小”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规划、精心部署、周密组织,切实抓好“十小”整治各项工作。各职能办公室和单位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好具体的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和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与规范标准,落实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每一行业都要抓好一至二个亮点。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深入实施市委“两创”战略,把整治工作与文明创建、“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十小”单位的同时,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职能办公室要围绕整治与规范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在镇“十小”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积极主动,认真履职。要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等途径,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各职能办公室要及时报送整治工作的相关材料,从8月份起,每月15日、30日定期上报工作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十小”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庭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