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嵊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嵊政〔2008〕73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职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化企业改革和盘活国有资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嵊市委〔2007〕98号)精神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嵊政批〔2007〕81号的文件批复,嵊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经组建,为市政府直属的正科级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并履行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市国资办)职能工作,实行一副班子,二块牌子。国资公司(市国资办)正常工作经费、业务费及开展国资管理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现将其主要工作职能明确如下:
一、根据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二、负责全市国有资产宏观管理、协调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制度规章,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市国有资产归集、调配、整合、处置等管理工作,开展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经营。
三、组织实施全市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公共资源的统计监督与管理,指导和监管全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负责全市国有资产收益与政府公共资源收益的收缴与管理,参与编报国有资本预算方案。
四、负责全市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管,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代表市政府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派出监事会或财务总监。指导全市国有企业加强资产和财务管理。
五、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标准,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等国有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监管和预算管理,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奖惩。
六、实施政府负债管理,负责全市国有企业的负债统计、考核、审核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融投资公司对外融资、抵押、担保和投资审批。
七、承担市国资办日常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能,国资公司设立办公室、国资管理科、国资经营科、财务科四个职能科室,开展具体工作。
二○○八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国资管理 机构 职能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