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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镇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2011〕41号
关于印发《金庭镇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嵊市消委[2011]2号《关于印发<嵊州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金庭镇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金庭镇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一、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使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重大隐患百分之百挂牌督办,一般火灾明显减少,杜绝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全镇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力保全镇火灾指标“零增长”。
二、 战役时间
2011年9月30日至2012年2月29日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清剿火患”战役能够取得实效,成立全镇“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镇政府黄景镇长为指挥长,副镇长张大庆、人武部长何昆、派出所长李大夫为副指挥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成员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人武部长何昆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四、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2011年10月至12月,以“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各类小单位小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建筑消防设施、中小学校舍工程、消防检测机构专项整治、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回头看”、未排除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为重点开展清剿火患。2012年1月至2月,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清剿火患。
(一)“三合一”场所。对服装、制鞋、袜业、箱包、眼镜、化纤、印刷、打火机、电珠泡、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等行业家庭生产加工作坊进行排查,切实摸清生产性“三合一”场所底数。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重点检查四项内容:一是是否设置在不应设置的建筑内;二是内部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内部疏散、灭火等器材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四是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
(二)居住出租房屋。对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屋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整治居住出租房屋耐火等级、消防设施器材、内部用火用电等方面问题。
(三)各类小单位、小场所。对社区、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酒吧、小网吧、小浴室、小足浴室、小歌厅、小棋牌室、小桌球室等小娱乐场所和小旅馆、小餐馆、小商店、小维修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洗衣店进行排除,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四)高层、地下建筑。对本地区高层和地下建筑进行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堵塞、举高车作业和扑救场地占用、自动消防设施停用、消防管网无水、水泵房控制开关未设置为自动、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五)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六)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建筑消防设施。严格落实《浙江省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坚决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纳入审验、备案抽查以及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开展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七)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校尤其是乡镇、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检查力度,指导学校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加大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
(八)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回头看”。各督办部门要加大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到位。对已经整改完毕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巩固成效。
(九)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年来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要进行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共聚集场所,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此外,要根据实际确定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清剿火灾隐患。
五、 工作措施
(一)切实抓好动员部署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明确 “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安全自我评估”的任务,在分析火灾形势的基础上,及时作出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部署。并召开会议,出台方案,建立“清剿火患”战役包干制度,层层进行部署。完善村、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具体的管理人员,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派出所要按照规定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统一行动,巩固各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效。
(二)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一是依靠政府,划分网格。各村以自然村为基本单位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检查人员、任务及责任,进行网格化隐患清剿。
二是行业自查,落实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内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要督促本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重点自查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单位防火检查巡查是否正常开展、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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