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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财〔2011〕33 号
关于转发《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市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强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费管理,现将《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嵊财监〔2011〕19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按文件规定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
附件:《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转发 经费 检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嵊州市财政局
嵊州市监察局文件
嵊州市审计局
嵊财监〔2011〕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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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强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费开支行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定对全市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一、检查范围与内容
检查范围为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投融资公司(以下统称单位)。
检查内容为各单位在开展公务活动中接待上级部门及对口单位人员时所必需支付的费用。
二、检查步骤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自查,第二阶段是抽查。
(一)自查阶段(在10月13日前完成)
(1)各单位对本级及下属单位(系统内)的所有独立核算账户在2009年1月至2011年9月期间的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填写好自查报表和撰写自查总结,自查总结内容应包括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措施等。自查统计内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下的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费、差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列支的接待费;专项支出中列支的接待费;在其他科目中列支的接待费,如:暂存款中列支的接待费等。
(2)自查报表填写要求。自查报表共三张,分别是“各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汇总表”(附表1)、“本级及实际控制的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账户)汇总表”(附表2)、“公务接待费支出统计表”(附表3)。附表1应反映全系统所有单位和所有核算账户的公务接待费总额;附表2应反映单位本级及实际控制的独立核算下属单位账户中所反映的公务接待费总额;附表3按“会计核算账户”统计,其中附表3的“其他支出”应将工会、协会、基金等核算账户的公务接待费列入统计范围,“职工在食堂就餐支出”应反映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职工就餐人数和标准,并如实全额统计。
(3)自查统计要求。各单位负责做好本系统内所有单位的公务接待费自查工作,并做好本系统的公务接待费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各单位本级及实际控制的独立核算下属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单独上报市财政局。各主管部门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的公务接待费上报各主管部,由各主管部门按年度汇总后上报市财政局(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重点为中心学校和市属学校)。
(4)自查报表和自查总结上报时间。2011年10月13日前上报市财政局(附电子文档)。联系电话:83023671
(二)抽查阶段(在
由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的支出情况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本单位的公务接待费自查工作,准确真实地反映本单位的公务接待费情况,不留死角。如在抽查阶段发现有漏报、瞒报、虚报现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表:
1.各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汇总表
2.本级及实际控制的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账户)汇总表
3.公务接待费支出统计表
嵊 州 市 财政 局 嵊 州 市监 察 局
嵊 州 市 审计 局
二0一一年
主题词:公务 接待 支出 检查
嵊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