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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深化“五、三、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科、室、队、所:
根据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深化“五、三、二”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
主题词:深化 五三二 实施方案 通知
深化“五、三、二”工程实施方案
为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意识,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绍兴市局党委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深化“五、三、二”工程(“五型”:学习型党组织、服务型党组织、勤政型党组织、廉政型党组织、创新型党组织;“三岗”: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文明岗;“二优”: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现就我局深化“五、三、二”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打造“人人讲奉献,人人讲廉洁”的廉洁型机关,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开展廉洁教育,增强廉政意识,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打造能力提升、开拓创新、服务优质、清正廉洁的现代化机关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围绕质监中心工作,结合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查找的突出问题,深化“五、三、二”工程,营造勤政尚廉、秉公用权、文明执法、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全体党员干部在推动科学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创新质监工作、加强组织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三、主要内容
紧密结合质监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以及省市局党委、市委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构建符合质监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打造“廉洁型”机关。
(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进一步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总结和发扬创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的成功经验,在办公场所设置悬挂廉政教育牌,完善提高墙壁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墙壁文化平面媒体的熏陶作用,进一步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使干部职工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
2、开展警示教育。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观看教育片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3、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春教育周,法纪教育月,廉政文化月,岗位廉政等教育活动,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进行反腐倡廉主题讲座,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并围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专题讨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恪守廉洁自律规定,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4、开展读书思廉、文化倡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四个一”的读书思廉、文化倡廉活动。即:向党员干部推荐一本廉政方面的好书;组织一次廉政法纪知识问答;开展一系列文化体育活动,编辑一本党纪政纪法规汇编。大力倡导“读书修德,以德律己”。
5、开展典型树廉活动。注重发现和培养身边的廉政典型,在党员干部中设置了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文明岗,确定了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培育对象,制定了培育标准,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
(二)强化监督制度,规范党员干部权力运行
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行政权力监督制度,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健全廉洁自律监督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完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考核评价、诫勉谈话、函询制度。三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四是坚持党委集体议事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基建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五是健全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并将其作为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2、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一是强化党务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程序,推行阳光办案和“说理式”执法。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稽查队伍中开展深化“三无三铁三严禁”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三是开展执法监察、执法回访活动,加强执法监察,促进依法行政。四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五是抓好产品质量、食品、特种设备使用三个安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3、健全社会监督网络机制。在强化机关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健全和完善监督网络。一是不定期向监管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定期组织人员走访有关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收集、查纠存在的问题。三是利用“机关开放日”和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在政务网设立局长信箱,使其成为单位了解情况及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的平台。
(三)强化纠风力度,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强化纠风力度,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推诿、敷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群众来信来访不重视或有意扣压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严肃查处打击举报人的行为,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建立健全收信登记、送阅审批、转办催办、查办结案、复信回访、立卷归档等规章制度,使其规范化。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要安排专门时间,统一组织学习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和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创建“廉洁型”机关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调查研究。结合单位自身实际深入调查研究,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部门在创建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新制度、新机制,增强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三)全面推进。紧紧围绕质监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推进质监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促进“五、三、二”工程建设。
(四)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是否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是否明显提升,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能力是否明显增强,各项廉政制度是否完善和严格执行,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五、措施要求
(一)建立领导机构。为加强领导,推进活动的开展,局成立创建“廉洁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王培宏同志任组长;俞建超、周谢东、钱庆明等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郁莉、冯良忠、裘益民、陈蔚风、卢郁东、张慧丽、王斌等同志为成员。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科、室、队、所要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载体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三)建立考核机制。局党委将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评价科、室、队、所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将进行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