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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11〕112 号
长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镇的工作方案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镇建设,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若干意见》(嵊政〔2011〕48号)精神,现制定长乐镇2011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行“两创”总战略和“创业创新,走在前列”的战略部署。以提升经济发展、富民强镇为目标,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品牌战略,增强质量竞争力;建立质量安全保障、技术支持、诚信和质量评价四大体系,努力提升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积极推动调结构促转型谋发展、抓统筹惠民生保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推进全面、全程、全民质量建设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全面开展以四重、八大、十二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建设活动,即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四个重点,突出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实体质量,持续开展质量安全、质量提升、质量诚信、质量惠民四大建设工程,在此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十二项具体行动,努力为推进质量强镇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三、具体行动
1、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行动。推动落实各片对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层层签订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片设立兼职质量安全监管员。积极构建完善政府质量安全协调机制,努力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深入实施网格化监管,层层落实区域质量安全责任,确保所辖区域不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区域性重大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履行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在年内完成本部门的质量安全动态数据库,加强对质量安全状况的信息搜集和实时监管。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深入整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促进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确保食品生产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抽查覆盖面达100%,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抽查批次合格率达98%以上,问题食品后处理达标率达100%;确保流通领域抽检食品总数150批次以上,合格率居全市前列;加强小食杂点监管,深化连锁超市、放心店活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健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价机制,实施分级监管。(责任单位:经发局、农办、工商所、卫监所等)
2、品牌质量行动。实施“企企创品牌”,制订并实施浙江名牌、驰、著名商标、老字号等品牌的培育计划,力争绍兴名牌和绍兴著名商标各1个以上。配合区域块状产业向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区域名牌,力争我镇列入市重点块状产业实现区域名牌的全覆盖,使用区域名牌标志的企业数达到2家以上,标志使用企业产值占所在集群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责任单位:经发局、工商所等)
3、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落实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的质量整治,杜绝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进一步健全质量问题追溯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市场退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区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实现基层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属地化、力量整合化、管理常态化、措施综合化。到年底,我镇质量指数稳定在96%以上,实施强制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和省级以上名牌产品企业的可采标率分别达到85%和100%,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持证率达到50%以上;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获证率达到95%以上,食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获证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经发局)
4、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精品住宅工程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对住房质量监管,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努力探索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新制度、新方式,及时总结住宅分户验收制度取得的经验,从细化工程参与各方主体责任入手,深入开展住宅质量通病(渗、漏、裂)治理活动,强化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质量投诉和纠纷机制,健全工程质量保修机制,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局)
5、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卫生信息相关标准,探索建立标准化的公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力争列入省标准化示范项目)和医疗卫生服务的标准化水平,推进城市服务标准化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加大旅游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扶优扶强,扶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服务标准化的步伐,加快重点服务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开展服务行业社会满意度调查,促进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责任单位:经发局、社会事务办等)
6、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全方位开展生态镇创建工作。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居住区“清静工程”、合格规范化饮用水创建工程,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价,保护饮用水质,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废弃物污染治理,发展清洁生产。强化节能减排工作,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积极推进工程减排、结构调整减排和监督管理减排,建立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制度,推进能源计量。到年底,生态镇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量达到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规范噪声、烟尘控制区建设,镇区建成区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河道、湖库区水质总体达到Ⅲ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不断改善,地表水出境水质逐年好转,生态环境状况级别保持为优。(责任单位:经发局)
7、全民质量教育行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质量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企业全体员工的质量知识、质量意识和管理能力,不断推进质量管理创新。积极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等活动载体,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努力在全镇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打造全民质量社会。(责任单位:经发局)
8、企业诚信质量行动。积极推进企业质量星级管理等级评价,探索建立以质量为主要评价指标的分类评价和管理制度,促使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努力引导企业走质量强企的发展之路。积极打造重点涵盖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领域的质量信用信息大平台,配合推进产品加工企业质量信用网站的建设及与相关部门质量信用信息的对接,逐步推进质量信用信息共享。(责任单位:经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参加质量建设行动,做到行动有人组织、工作有人推进、措施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要精心筹划,着力把维护和改善民生贯穿于质量建设行动的全过程,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质量问题,消除本地区质量工作的薄弱环节,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部门主抓,稳妥推进。各单位要根据本行动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确定提升的企业对象,积极稳妥和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各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质量建设行动深入有效地开展。
(三)强化指导,培育特色。各单位要加强对企业参与质量建设行动的指导,帮助企业查找质量问题,指导做好整改落实和质量提升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交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协同解决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要按照质量强镇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注重特色培育,树立企业典型,更好地带动其它企业加强质量建设。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质量建设行动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努力在全镇形成人人关心质量建设、人人参与质量建设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建设 质量强镇 方案
抄送:市强市办、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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