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文件
崇委〔2011〕72 号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嵊州市崇仁镇第十三届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请示
中共嵊州市委:
中国共产党嵊州市崇仁镇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是2006年12月8日召开的,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十二届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党章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拟于2011年9月26日召开中共嵊州市崇仁镇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谋划和推动科学发展、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镇党员智慧,严肃换届纪律,开好镇党代会。选出一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新一届党委班子,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团结和带领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为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努力。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1、总结第十二届镇党委任期来的工作,研究制订第十三届镇党委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措施;
2、总结第十二届镇纪委任职来的主要工作,提出今后五年镇纪委的工作任务及措施;
3、选举产生镇第十三届党委会和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这次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中共嵊州市崇仁镇第十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中共嵊州市崇仁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中共嵊州市崇仁镇第十三届委员会;
4、选举产生中共嵊州市崇仁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镇党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和分配方案
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119名,代表构成的原则要求是:镇、村和经济组织的党员干部代表不超过60%;妇女党员代表的比例高于妇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年龄在45岁以下的党员代表不少于50%。代表名额原则上按党员多少和工作需要分配到各党支部。
五、代表的条件及产生办法
代表条件:(1)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2)必须体现先进性,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条战线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处事公正;(4)注重团结、作风踏实、廉洁奉公;(5)熟悉基层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吸取意见,反映呼声,工作成绩显著,在群众中有威信,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者,不能推荐为代表候选人:(1)近五年来因严重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2)近五年来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有涉黑涉恶行为受到处理的,或有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立案处理的;(3)组织、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活动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4)近五年党员民主评议中,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6)违反土地、计划生育等国策,违反砂资源管理规定,正在查处的。
产生办法:各选举单位应根据分配的名额、构成原则和代表条件,以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召开党员大会,认真组织酝酿,采用“两推一选”的办法,产生代表。选举单位通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合的方式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经与镇党委沟通后,按照多于代表分配名额3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未经选举单位党员群众推荐的,不得直接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初步人选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代表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以上,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代表选举产生后,报镇党委审批。
六、中共嵊州市崇仁镇第十三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名额及选举形式
我镇拟设党委委员9名,确定候选人11名,差额2名;拟设纪委委员5名,确定候选人6名,差额1名。选举均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形式。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