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城南投资有限公司:
接到市城防堤管理处报告,在巡查中发现你公司擅自破堤建设,未按嵊水电[2011]128号《关于南马路桥工程涉河申请报告的批复》中第(六)点意见书面形式反馈水利局。目前还是台风季节,汛期尚未结束,随时有可能来台风、大洪水将危及市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市防指要求你们必须按嵊水电[2011]128号文件办理,并对已破路缺进行及时补救,否则带来的损失、一切责任由你公司承担。
为支持桥梁建设,我部同意在汛期结束后(10月15日)破堤建设,但必须服从市水利局、城防堤管理所的技术监督指导。如确需跨汛施工,必须上报工程度汛方案,补充洪水影响分析报告。确保工程安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