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我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汛检查的方法和内容
(一)检查方法。根据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涉及到水利水电工程进行一次防汛安全大检查,检查主要包括水工程安全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检查。检查采取踏勘现场、查阅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市三防办将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自查、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主要险工险段、在建工程和小(一)型以上水库组织一次再检查。
(二)检查内容。1、水库、山塘。重点要检查已经过除险加固的山塘水库有否新的隐患出现,以及水库山塘大坝坝体、遥测设施、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等有否存在安全隐患,度汛安全上存在什么问题。2、在建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是否影响今年安全度汛。3、堤防。堤身、大方脚冲刷情况,堰坝、涵闸、跌水,交叉建筑物有否存在安全隐患。4、经济开发区(城东、浦口)、其他工业园区排涝问题还存在什么隐患,重点需要解决什么问题。5、防洪城门、排涝站、水电站、抗旱机埠等,设施设备有否老化,养护是否正常,备用电源是否可靠。6、河道设障、江道倾到垃圾。是否影响江道正常过流。7、防汛准备情况。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物资储备,预案修编。8、水毁工程修复有否尾工,是否影响今年度汛和春溉。
二、检查时间: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至2月28日,为自查阶段,自查结束后,以表式及书面形式上报市三防办。市三防办将在3月初开始分别分片听取自查情况汇报(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检查要求。各级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行政首长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本辖区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检查,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必须做到仔细查看、认真记录,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督办、限期整改,消除隐患,不留死角。
在安全检查中应填写汛前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检查登记表,盖上公章,签上检查人员和负责人名单,并以电子文本格式上报市三防办。汛前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检查登记表在农民信箱下载。
附:汛前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检查登记表(1~8)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