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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勤〔2011〕7号
关于表彰嵊州市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的
通 知
经考核,决定授予嵊州一中等18所学校(幼儿园)为“嵊州市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幼儿园)”,现予以通报表彰。名单如下:
嵊州一中、嵊州二中、长乐中学、嵊州中学、城关中学、浦口中学、长乐镇中学、黄泽镇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中心、爱德外国语学校、剡山小学、鹿山小学、育英小学、城北小学、长乐镇中心小学、五爱幼教集团、罗星幼儿园。
希望受表彰的学校(幼儿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以进一步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
主题词:表彰 食品安全 示范学校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