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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委〔2011〕48号
关于开展推荐勤劳致富户、文明美德户、诚信守法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学习形势政策、学习文化技能、学习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文明乡风,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提升,通过树立典型,激励村民勤创业、尚美德、讲诚信、守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各行政村开展勤劳致富户、文明美德户、诚信守法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通过开展勤劳致富户创建评比,树立劳动光荣的意识,激发广大群众的创业激情;通过开展文明美德户创建评比,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开展诚信守法户创建评比,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守法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以典型示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评选标准
(一)勤劳致富户
1、热爱劳动,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年家庭人均收入不低于村人均收入,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2、能够积极学习劳动业务技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
3、积极发展生产,在种、养等多种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4、热心公益,肯为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文明美德户
1、相信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移风易俗,革除陋习。
2、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没有虐待老人、家庭不和、邻里纠纷等现象。
3、讲究家庭卫生,美化居住环境,没有乱倒乱堆、乱搭乱建等现象。
4、崇尚学习,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三)诚信守法户
1、模范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村规民约,家庭成员中没有被司法行政机关制裁的不良记录。
2、能学法用法,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兵役法等规定。
3、坚持依法致富、守法经营,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偷税漏税。
4、家庭成员个个讲诚实、守信用,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三、评选程序
勤劳致富户、文明美德户、诚信守法户的评选,由各村两委会推荐各3户,报镇党委审定。
四、评选要求
1、全镇每年评出勤劳致富户、文明美德户、诚信守法户各3户。整个评选过程在10月底前完成,村两委会须在
2、要广泛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力量宣传评比活动的意义、内容、标准和方法,做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争创积极性。
3、要坚持原则。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过程。
4、要突出示范。突出评选对象的先进性,注重实绩实效,注重群众认同,树立可亲、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带动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去。
附:金庭镇勤劳致富户、文明美德户、诚信守法户评选推荐表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庭镇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