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正文

关于开展2012年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朗读

王委(2012) 02

 

 

关于开展2012年平安综治

双月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村、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元旦春节期间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平安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积极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根据嵊平安办[2011]31号《关于开展2012年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21月开始至2月底结束,组织开展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双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宣传主题和重点

紧紧围绕“平安嵊州、和谐王院”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题,广泛宣传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嵊州市委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部署。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深化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深入开展系统平安创建,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做法成效。广泛宣传公共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等安全防范工作,普及各类安全防范知识,提高人民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广泛宣传各级领导干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扶贫帮困、慰问群众、为民办实事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工作的情况。广泛宣传各条战线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工作的情况。广泛宣传各条战线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二、主要措施

1、组织集中新闻报道。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农民信箱等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形成新闻舆论强大声势。

2、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赠送宣传品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开展平安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3、发挥专业队伍作用。要充分发挥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基层平安创建队伍平安宣传员的作用,结合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进一步实现平安宣传对象全覆盖,深化平安双月宣传活动的效果。

4、营造活动浓厚氛围。在乡、村、企业、公路沿线、交通干道、主要公共场所、人员聚居地区、服务窗口以及乡综治工作中心、服务区域,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通过标语、横幅、挂图、宣传画等形式,大力营造平安双月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单位要将开展平安双月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深化平安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策划部署,认真研究方案,扎实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能部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注重结合,创新形式。要积极整合宣传资源,把平安宣传活动与平安系列创建活动,与平安志愿者服务、安全生产、交通、消防、治安等专项宣传活动,与各种民俗文化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运用群众看得见、听得到、易接受的方式和现代传媒手段,进一步增强平安双月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大投入,落实保障。要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开展平安双月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吸纳社会资源,争取加大行政投入,落实工作保障,确保平安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加强平安宣传阵地和队伍建设,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

各村、单位要把开展双月活动作为深化平安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阶段性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全面部署、狠抓落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双月活动期间,各村、单位将有关活动信息及时上报乡综治办,双月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联系人:求均平  联系电话:83940986 

                  手机:13967519676

王益锋  联系电话:83940289 

           手机:15958566576

 

 

 

 

中共王院乡委员会

2012118

 

 

 

主题词:政法  综治  平安宣传  通知               

  报送:市委办、市综治委办公室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3095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