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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文件
〔2012〕1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公司先进工作者评比
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办:
2011年度,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府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体职工的扎实工作和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激励干部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投身新一年的工作,决定开展公司先进工作者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比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忘我工作的实干精神。
(2)工作认真负责,富有改革创新和开拓精神,出色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3)在本职工作中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不计名利,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4)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6)病假满一个月者、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者、事假满15天及以上者、待岗满一个月以上者、产假三个月及以上者不参加评比
2、名额分配
领带城管理办4名
江滨市场管理办5名
城北菜城管理办1名
其它科室办5名。
3、评比办法及时间要求
全体职工在认真做好年度考核登记工作的基础上,以科室办为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上下结合,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推荐表于2月5日前报公司人事科,由公司党委审核批准。
4、奖励
评为先进工作者的,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附:公司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主题词: 先进 评比 通知
公司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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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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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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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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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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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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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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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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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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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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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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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室 办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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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党 委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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