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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
文件
石政〔2012〕10号
关于深入开展双月平安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办(中心)、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2011年我镇平安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更好地宣传和推动平安创建工作,促进“平安石璜”建设不断深化,根据市平安办[2011]31号文件,镇综治中心决定在全镇开展“双月平安宣传”活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这次集中开展的宣传月活动从2012年1月初至2月底,时间为两个月。
二、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平安石璜”建设主题,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大量人员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更好地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拓宽渠道,丰富内容,创新载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集中开展平安宣传活动,为深化“平安石璜”建设,全力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营造浓厚氛围。
三、 宣传重点
(一) 广泛宣传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宣传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做好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
(二) 深入宣传各部门齐抓紧共管,广泛开展“平安村居”、“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交通”、“平安市场”等平安创建系列活动,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平安创建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佳节的情况。
(三) 深入宣传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防范工作,普及防盗抢、防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揭露各种侵财和人身伤害犯罪手段和骗术,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 深入开展有关社会稳定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闲散青少年、矛盾纠纷当事人、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涉法涉诉人员等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法制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因素。
(五) 深入宣传广大政法干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元旦、春节期间广泛开展送温暖、慰问群众、为民服务活动的情况。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群防群治和见义勇为等感人事迹,弘扬社会正气。
四、 主要措施
(一)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各级领导干部慰问基层以及送法下乡、文化下乡等有利时机,通过发放宣传赠送宣传品、出动宣传车、组织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开展平安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二) 发挥专业队伍作用。充分发挥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基层平安创建队伍平安宣传员的作用,结合流动人口、青少年、返乡人员等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进一步实现平安宣传对象全覆盖,深化双月平安宣传活动的效果。
(三) 营造活动浓厚氛围。在村、厂、公路沿线、交通干主要公共场所、人员聚居地区、农贸市场、服务窗口以及镇综治工作中心办公、服务区域,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通过标语、横幅、挂图、宣传画、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营造双月平安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单位要将开展双月平安宣传活动作为岁末年初深化平安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策划部署,认真研究方案,扎实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能部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注重结合,创新形式。要积极整合宣传资源,把双月平安宣传活动与平安系列创建活动,与平安志愿者服务、安全生产、交通、消防、治安等专项宣传活动,与各种民俗文化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运用群众看得到、听得到、易接受的方式和现代传媒体手段,进一步增强平安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要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开展双月平安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吸纳社会资源,争取加大行政投入,落实工作保障,确保双月平安宣传活动的经验做法,请及时上报。
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