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 州 市 公 安 局
嵊公任字〔2011〕1号
关于姜中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所、队、科:
经局党委研究,报请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审核同意:
姜中东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监察审计室主任,免去嵊州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职务;
王再平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免去嵊州市公安局仙岩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张忠权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免去嵊州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钱华平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免去嵊州市公安局石璜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张国庆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治安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嵊州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黄伟新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免去嵊州市公安局法制科副科长职务;
屠季祥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
陶利江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
张绍斌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甘霖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嵊州市公安局三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姜学斌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长乐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嵊州市公安局三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徐东云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崇仁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嵊州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钧园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三界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嵊州市公安局剡湖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 治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黄泽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嵊州市公安局黄泽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黄银海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石璜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嵊州市公安局长乐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喻军灿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仙岩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嵊州市公安局崇仁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袁浙勇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办公室主任,免去嵊州市公安局黄泽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魏正良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保留所队科正职待遇),免去嵊州市公安局三界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金 梁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嵊州市公安局三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灵华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免去嵊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叶奇顺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
王大铖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王冬安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王凤亮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副大队长(保留所队科正职待遇),免去嵊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伟东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嵊州市公安局剡湖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赵大兴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嵊州市公安局甘霖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余 帆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嵊州市公安局三界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吴一赞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享受所队科正职待遇),免去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教导员职务;
郭叶飞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教导员;
裘 斌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嵊州市公安局浦口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叶 辉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
李卫东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胡鑫江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屠孟峰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免去嵊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副教导员职务;
裘浙松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
裘冬晓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剡湖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嵊州市公安局长乐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盛钧华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三江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嵊州市公安局甘霖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孟洪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三江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嵊州市公安局崇仁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吕文浪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三江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嵊州市公安局黄泽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 磊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鹿山派出所副所长;
卜少叶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鹿山派出所副所长;
屠代元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浦口派出所副所长(享受所队科正职待遇),免去嵊州市公安局三界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沈华东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浦口派出所副所长;
郭 军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浦口派出所副所长;
王 刚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甘霖派出所副所长;
丁禹军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甘霖派出所副所长;
吕 春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长乐派出所副所长;
徐晓彬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长乐派出所副所长;
袁益梁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崇仁派出所副所长;
屠胜利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崇仁派出所副所长;
邢 波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三界派出所副所长;
张余兵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三界派出所副所长;
裘利锋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黄泽派出所副所长;
王琛钰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黄泽派出所副所长;
魏红江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谷来派出所副教导员;
免去张能友同志的嵊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相远芳同志的嵊州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人大法工委,有关乡镇(街道)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