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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人 〔2011〕57号
关于做好2011学年教体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 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本学年继续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聘任岗位、职位条件、聘任程序、聘任结果公开,杜绝“暗箱操作”。
二、聘任对象
1.在2010年度及以前职评中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三、工作步骤
1.成立组织:为做好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聘任工作,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应按规定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小组,并按规定履行好工作职责。
2.明确权限:(1)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党政正职(含协理员、督学)由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校提出建议意见,报教体局聘任;(2)各乡镇(街道)中学、小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心幼儿园党政正职由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校提出建议意见,报中心学校并经教体局同意后,由中心学校聘任;(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由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校提出意见,报中心学校同意并报教体局审核后由所在学校聘任。
3.职务聘任:因2011年实施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各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时候按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设置的专业技术职务执行。聘任书写法和以往一致,如“兹聘任***同志担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等字样。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聘任时间为
2.借调人员在借入学校从事本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因此由借入学校聘任,局借调人员、体育中心、教育发展公司人员由原所在学校聘任;
3.对从事搞有偿家教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实行一票否决;
4.不参加继续教育或虽参加继续教育但未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师,暂缓聘任;
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从事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予聘任。
四、上报资料
1.上报“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经同意盖章后回本校存档;
2.上报“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考评小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经同意盖章后回本校存档;
3.上报“建议局聘人员情况报告”一份;
4.上报“2011学年度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一份,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中心学校为单位上报,同时还应以文件形式上报一份学校聘任情况;
5.以上材料请于
各校对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要精心组织,按规定程序操作,在工作过程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聘任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2011学年度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职务 聘任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1学年度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
学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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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任教学科及 周课节数 |
何年何月取得何任职资格 |
公布文号 |
学校聘任何专技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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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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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按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级、初级分别填写;2.每页为20人,次页序号从21开始依次往下排列;3.当年度新晋升的职务不在本表之内,首定的可以当年度聘,但是通过职评的如中二、小一还是要第二年聘,属评聘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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